內蒙古大中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署《框架合作協議》
日期:2022-11-25 瀏覽:19014 次
內蒙古大中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署《框架合作協議》
一、協議簽署情況
2022年11月22日,大中礦業、國城控股、上海錦源晟、景成投資組成聯合體與內蒙古赤峰市人民政府、赤峰市克什克騰旗人民政府分別簽署了《框架合作協議》、《低碳產業園項目框架合作協議》。
為積極響應國家“雙碳”戰略的部署,充分發揮內蒙古赤峰市、赤峰市克什克騰旗現有的鋰資源等礦產資源、新能源風光資源優勢和區位優勢,按照“協同發展、專業運作”的方式,大中礦業、國城控股、上海錦源晟、景成投資等主體(以下統稱為“聯合投資主體”)擬在赤峰市、赤峰市克什克騰旗就鋰礦等資源開發、新能源產業開發、共同投資建設鋰電“低碳”產業園等項目。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規定,本次簽署的《框架合作協議》、《低碳產業園項目框架合作協議》無需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框架合作協議》、《低碳產業園項目框架合作協議》為意向性文件,不涉及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后續項目的進展情況,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二、簽署協議主要內容
(一)《赤峰市人民政府與國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上海錦源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景成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內蒙古大中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合作協議》主要內容
甲方:內蒙古赤峰市人民政府
乙方1:國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2:上海錦源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3:景成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4:內蒙古大中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擬在赤峰市就礦產資源開發、新能源產業開發等項目進行投資,雙方確立了合作原則和保障機制,具體內容如下:
1、合作原則
(1)互利共贏原則。雙方共同成立投資平臺,參與相關項目有效落地并保障實施,提高合作水平,實現互利共贏。
(2)優勢互補原則。充分發揮各方優勢,積極推動各方優勢資源的集成、互補、協同與共享,不斷拓寬發展空間。
(3)長期穩定原則。遵循市場化運作原則,合作各方充分信任,著眼于長遠利益,致力于構建長期穩定的合作伙伴關系。
2、保障機制
(1)建立高層溝通協調機制和項目工作小組。建立各方主要領導定期會晤機制,協調合作事宜,促進項目加快落地。
(2)甲方就乙方的投資項目可以以現金、資源等方式參與投資。具體投資額度、方式、管理機制、政策支持可以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確認。
(3)甲方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協調土地供應、風光資源、能耗指標和排放指標、礦產資源、電、氣等生產要素以及相關審批事項,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4)乙方發揮管理、技術和行業整合主體優勢,結合產業投資和創業投資等手段,全面推進項目的建設,確保項目按計劃建成順利落地。
(5)乙方承諾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在赤峰市注冊成立具體實施項目的項目公司。
3、其他事項
(1)本框架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盡快就實體項目落地開展實質性工作,如規劃設計、成立項目公司等。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框架協議約定內容或違反本框架協議約定,致使本框架協議無法履行或履行本框架協議已成為不必要時,守約方有權要求解除本框架協議,但解除本框架協議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2)本協議是各方合作的戰略性框架協議,在開展具體合作項目時,商洽簽訂具體合作協議。
(3)本協議需經簽約各方有權機構批準,經簽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貳年。
(二)《赤峰市克什克騰旗鋰電低碳產業園項目框架合作協議》主要內容
甲方:內蒙古赤峰市克什克騰旗人民政府
乙方1:國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2:上海錦源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3:景成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4:內蒙古大中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在符合國家、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關于“鋰電全產業鏈”發展的相關政策及規劃,乙方在赤峰市克什克騰旗計劃投資約200億元,打造鋰電全產業鏈“低碳”產業園區。
1、項目建設內容
產業園區擬建設以下八個項目:
(1)碳酸鋰生產項目。依托克什克騰旗鋰礦資源,計劃建設4萬噸/年碳酸鋰項目,預計投資約20億元。
(2)其他鋰鹽項目。計劃建設4萬噸/年鋰鹽項目。本項目將在碳酸鋰生產項目投產后開始建設,預計投資約20億元。
(3)新能源電站開發項目。服務“低碳”產業園項目發展需要,依靠政府支持,采用“低碳”產業園綠電供應試點或“源網荷儲”方式,按照根據產業園用電負荷情況,倒推風光資源需配置指標,保障及新能源合理消納。本項目計劃總投資額約70-80億元(含自用儲能和輸變電資產等),并提前規劃、優先建設,以優先保障產業園項目的用電需求。
(4)電池正極材料生產項目。依托鋰鹽項目,計劃建設25萬噸/年磷酸鐵、磷酸鐵鋰項目。項目整體預計總投資額約46億元。
(5)10萬噸人造石墨負極材料一體化項目。計劃建設10萬噸/年人造石墨負極材料一體化項目,預計投資總額約40億元。
(6)10GWh鋰電池制造項目。擬建設10GWh鋰電池產能,本項目計劃投資總額約20億元。
(7)電池PACK和公共儲能電站投資項目。根據電池產能,在赤峰市克什克騰旗投資相應規模的電池PACK生產廠,首期計劃投資約2億元,并根據赤峰市克什克騰旗當地電力發展規劃,在當地并輻射周邊區域投資不少于1GWh公共儲能電站以及若干用戶側儲能項目,服務新型電力系統建設。
(8)充換電站投資項目。擬利用當地短倒運輸車輛電能置換的有利時機,本項目首期投資不少于20個重型卡車充換電站,預計直接投資額約7000萬元,年增加新能源電能消納約2億千瓦時。為服務城市垃圾和渣土倒運需要,結合城市規劃,本項目擬建設若干充換電站。
2、保障機制
(1)雙方將建立高層溝通協調機制和項目工作小組。建立各方主要領導定期會晤機制,共同成立產業園項目工作小組,協調合作事宜,促進項目加快落地。
(2)甲方就乙方的投資項目可以以現金、資源等方式參與投資。具體投資額度、方式、管理機制、政策支持可以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確認。
(3)甲方充分發揮政府統籌協調作用,積極協調赤峰市及克什克騰旗相關部門推進乙方增資內蒙古維拉斯托礦業有限公司相關工作。
(4)甲方根據產業園項目建設需要,協調赤峰市及克什克騰旗土地供應、風光資源、能耗指標和排放指標、礦產資源、電、氣等生產要素以及相關審批事項,確保產業園項目順利實施。
(5)產業園項目所涉的土地廠房及配套設施建設、產業支持、稅費減免、固投補貼、人才引進激勵等具體優惠政策雙方根據投資項目另行協商。需要市級以上政府決策的,甲方負責協調。
(6)乙方發揮管理、技術和行業整合主體優勢,結合產業投資和創業投資等手段,全面推進產業園項目的建設,確保項目按計劃建成順利落地。
(7)乙方承諾根據產業園項目建設需要,在赤峰市及或/和克什克騰旗注冊成立具體實施項目的項目公司,項目公司作為產業園項目的經營實體,應當依法經營、納稅,且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全部稅收在赤峰市或/和克什克騰旗繳納。
3、其他事項
本協議是各方合作的戰略性框架協議,在開展具體合作項目時,商洽簽訂具體合作協議。
三、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大中礦業、國城控股、上海錦源晟、景成投資與內蒙古赤峰市人民政府、赤峰市克什克騰旗人民政府分別簽署的《框架合作協議》、《低碳產業園項目框架合作協議》符合公司投資鋰礦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長遠戰略規劃。公司經過多年的發展,具備豐富的礦山采、選、冶技術,儲備了優秀的采、選、冶管理團隊,在本項目礦山采、選、冶開發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聯合投資主體的其他各方也將充分發揮其各自優勢,形成各方資源的集成、互補、協同,實現共同發展的目標。
本次協議的簽署符合公司的長遠戰略規劃,有利于進一步提升公司未來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
本次協議的簽署不會對本年度公司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產生直接影響,也不會對公司的業務獨立性構成不利影響,公司不會因此對交易對手形成重大依賴。
四、風險提示
本次《框架合作協議》、《低碳產業園項目框架合作協議》簽署系各方磋商達成的合作一致意向。本次各方簽署的協議不會對公司本年度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產生直接影響,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的影響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后續合作進展情況,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及時履行相應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本次簽署的協議可能存在受有關政策調整、宏觀經濟波動、市場環境變化等因素影響。
五、《框架合作協議》的審議程序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的規定,本次簽署的《框架合作協議》、《低碳產業園項目框架合作協議》為合作框架性協議,無需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本次投資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六、其他相關說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重要合作協議情況
序號 | 公告名稱 | 履約情況 | 披露日期 |
1 | 《內蒙古大中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與臨武縣人民政府簽署<合作備忘錄>的公告》 | 正常推進中 | 2022年10月19日 |
2 | 《內蒙古大中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在世界計算大會上與臨武縣人民政府簽署<投資合作協議書>的公告》 | 正常推進中 | 2022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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